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规范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要求,年秋季(含)以前入学的专、本科在籍学员,凡申请毕业均须撰写并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。为不影响学员按时毕业,现将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专科学员
专科学员的毕业论文(设计)由教学点组织辅导教师进行评阅,并以百分制给出成绩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9月15日前:学员向教学点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,需按照《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》(附件1)要求完成;
10月10日前:各教学点组织辅导教师对论文(设计)进行指导、修改、评定成绩;
10月20日前:各教学点将学员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《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加盖单位对外公章,寄送或传真至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,逾期不予办理毕业审核。
本科学员
本科学员的毕业论文(设计)由学院责任教师进行评阅,并以百分制给出成绩。具体安排如下:
时间安排
8月15日前:搜集文献资料、选题、调研、开题;
9月30日前:整理资料,完成论文初稿写作;
10月10日前:修改论文(设计)、定稿;
10月20日前:学员按照《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》的要求修改格式,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毕业论文(设计)提交至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。电子文稿发送到互联网电子邮箱@.